消防安全手抄報:消防常識 知道更要做到

2012-11-07 00:06:31出處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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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消防安全20條,做好消防安全,不要讓火災破壞我們的美好生活。

  1.父母、師長要教育兒童養(yǎng)成不玩火的好習慣。任何單位不得組織未成年人撲救火災。

  2.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。

  3.室內裝修裝飾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。

  4.消火栓關系公共安全,切勿損壞、圈占或埋壓。

  5.愛護消防器材,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  6.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7.進入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消防標志,記住疏散方向。

  8.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。

  9.任何人發(fā)現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門或值勤公安人員舉報。

  10.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
  l1.發(fā)現煤氣泄漏,速關閥門,打開門窗,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。

  12.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。

  13.電路保險絲(片)熔斷,切勿用銅線線代替。

  14.不能超負荷用電。

  15.發(fā)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 l19,消防隊救火不收費。

  16.了解火場情況的人,應及時將火場內被圍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情況告訴消防人員。

  17.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,不要貪戀財物。

  18.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,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被裹身體,捂住口鼻,貼近地面。

  19.身上著火,可就地打滾,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。

  20.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,可用浸濕的被褥、衣物等堵塞門縫、潑水降溫,呼救待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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